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直播卖食品划出“红线”
(资料图)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12月23日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近年来,直播电商以其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食品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乱象也逐渐增多,社会反映强烈,但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网络食品新业态的监管,研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制定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从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管措施、细化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审查登记、直播营销人员培训、食品安全风险自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的责任。比如,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将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直播经营的食品以及直播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作为管控的重点内容,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压实平台责任,避免风险管控流于形式。
二是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在信息公示、事前合规审核、食品相关信息发布、抽样检验等方面的责任。比如,从直播前、直播中到直播后三个阶段对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规范,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要求,明确其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明确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选品等方面的责任。比如,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均应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是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通过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新设处罚条款,明确处罚依据,增强《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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